PPP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
PPP模式是创新性的项目融资方式,其目的是追求各个参与方的共赢,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项目的盈利方式:对于整个项目公司来说,PPP项目的收益主要来自四个方面:(1)项目的运营回报,这是最主要的收益来源,包括使用者付费和工程利润;(2)政府补贴,包括政府的现金补贴、税收优惠、土地使用优惠等;(3)补偿项目投资回报,即在项目收益不达预期时给予投资者额外项目收益作为补偿;(4)低成本融资提高整体利润,项目可以通过发行低成本的企业债,从而达到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
项目建成后通过运营向用户收费是这种模式下收益的根本来源,而涉及具体环节中各个参与方的利益诉求却各不相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于政府机构来说,不把获取利润当成首要目标,而重在引导民间投资加入,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减轻政府的投资负担,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通过引入民间的技术,提高公共服务效率。2。对于民间资本来说,运营公司产生收益后,民间资本通过入股项目公司,从而得到股息或分红收益。此外,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补偿以表示支持,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3。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通过对项目公司贷款获取利息收益,此外,政府参与其中,起到增信作用,降低了项目的风险。
PPP模式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但并不是对项目融资的彻底更改,而是对项目周期过程中的组织机构设置提出了一个新的模型。它是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以“双赢”或“多赢”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参与各方虽然可能没有达到自身理想的最大利益,但总收益即社会效益却是最大的,这显然更符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