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0日
上调部分亏损严重火电企业上网电价,调价幅度视亏损程度不等。其中煤电价格严重倒挂的山西上调上网电价0.026元/千瓦时,河南上调上网电价0.015元/千瓦时,全国有11个省份的上网电价上调在0.01元/千瓦时以上。暂不调居民电价
2009年11月20日 全国销售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暂不调居民电价
2008年8月20日
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做调整
2008年7月1日 全国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2.5分钱
2007年12月 采取分步降价或转让部分发电量指标方式,下调吉林、湖北等八省(区、市)统调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
2007年10月1日
上调东北电网内部分电厂的上网和输电价格,以维持电力企业正常运营
2007年7月1日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内新投产电厂送京津唐电网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298元和0.297元(不含脱硫加价)
2006年6月30日
调整华北、南方、华中、华东、东北和西北电网的上网电价
2005年5月1日 全国销售电价水平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2分钱
2004年1月1日 全国省级及以上电网统一调度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统一提高每千瓦时0.7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