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站内文章:
软件用户服务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股民天地 >> 大盘分析 >> 每日焦点 >> 正文
国家赔偿包括哪些?2016国家赔偿最新标准
作者:huangli 更新时间:2016-8-8 15:48:18 点击数:
分享到:

国家赔偿是什么意思,哪些属于国家赔偿?昨日下午(5月27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公布2015年国家赔偿最新标准。通知中表示2015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最新的国家赔偿标准具体数额是每日219.72元。

2015国家赔偿最新标准

本次最新国家赔偿保证是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其中“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而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为57346元,比上年增加了4967元,日平均工资为219.72元,比上年增加了19.03元。所以2015年国家赔偿标准定在219.72元。

一、国家赔偿是什么意思?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昨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需要严格按照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执行。

二、哪些属于国家赔偿?

(一)行政赔偿。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a、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b、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c、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d、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e、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a、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b、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c、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d、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刑事赔偿。

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a、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b、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d、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e、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2、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a、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b、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北京证券网
    
今日要闻
栏目48小时热点
全站48小时热点
 
网站简介 联系我们 免责条款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用户服务 
免责声明:湖北省速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Copyright 2011, Hubei Smart Technology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400-690-9926 E-MAIL:mbl516@163.com 鄂ICP备12014895号-3 鄂公网安备42282209000026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