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购置税最新优惠政策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车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汽车购置税政策规定
市国税局:(一)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如果在国内购买应税车辆,不区分国产车和进口车,均按照您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作为计税价格,按照10%的税率,计算您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具体公式是: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您购买应税车辆所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上注明的“价税合计”应是您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款项,“不含税价”应是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
(二)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和《车辆购置税征管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如果您自行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车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您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予以核定,并根据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如果您所购买的车辆,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您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汽车购置税计算注意事项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2、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身份证明;
(二)车辆价格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一般是购买的车险证明】
3、进口车辆纳税公式: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2016年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公布实施时间,车辆购置税计算方法与征收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国家税务总局定期编列免税图册。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本决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2015年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公布
根据2015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