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自1998年4月1日起实施全面指定交易制度,因此开立完资金账户后,还应办理指定交易否则不能进行上交所证券的买卖,投资者可以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办理,有关指定交易的情况,在后面的章节中会有详细的介绍。由于指定交易必须由投资者本人办理,不能代办,因此在开立资金账户时,最好由投资者本人亲自到场办理。 办完以上手续之后,投资者即可开始进行证券交易了,应该注意的是,投资者是在用自己存入资金账户的保证金进行交易,买入证券的最高限额不能超过保证金的数额,否则将作为透支处理,证券营业部一般会在电脑系统上有所提示,保证投资者不会出现透支的情况,一旦出现透支,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进行解决,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另外,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时,可以在一家证券营业部开立,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多家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由此出现的问题我们会在后面有关托管与转托管的章节中进行详细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