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政策密集出台
9月以来,广西连续出台多份国企改革相关政策,涉及国企工资决定机制、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出资人审批制度和建立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方面。伴随改革政策密集发布,广西国企重组明显加速。截至9月份,广西有6户自治区直属国企实施战略性重组,包括: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整体并入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组建新的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整体并入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组建新的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整体并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组建新的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和吉林则相继出台了强化国企投资风险监管的有关办法。8月14日,山西省国资委发布《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风险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发布了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设禁止类和限制类,实行分类监管。其中,限制类事项包括:单项投资额大于企业上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50%的投资项目;投资额在1亿美元(含)以上的境外重大投资项目;省国资委认定的主辅业目录以外的投资项目;未纳入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含追加)的投资项目。下转3版
吉林省国资委在9月份发布了《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也分为禁止类项目和特别监管类项目。其中,禁止类项目主要涉及8个方面的内容,列入负面清单禁止类的投资项目,企业一律不得投资;特别监管类项目主要涉及4个方面的内容。
吉林省国资委提出,列入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的项目,监管企业应在履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后、实施前报省国资委审核备案。负面清单之外的投资项目,由监管企业按年度投资计划进行投资。
推动国企上市打造行业龙头
从多地国资委出台的任务规划来看,推动国企上市仍为重要目标。
例如,扬州市国资委9月初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底前,筛选10户国有控股企业进入国有企业上市资源后备库,完成5户以上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新增1户国有企业实现首发上市,新增1户国有企业实现新三板挂牌,逐步使上市公司成为扬州市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态。
北京市国资委提出,要推动条件成熟的一级企业实现整体上市。
广东省国资委在7月底制定并发布了《广东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方案提出,按照“成熟一家、推进一家”的原则,通过合并重组、主业调整、做强主业及剥离不良资产等方式,推进监管企业战略性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力争2020年底前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资产超千亿元的大型行业龙头企业,以及若干家主业鲜明、优势突出的专业化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