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次新股,因资本运作而导致流通股占比较低的重组股,其资管产品持股比例也将被《指导意见》所约束,这意味着资产重组尤其是“蛇吞象式”重组完成后,相关个股股价大幅波动的情况或将得到遏制。
以重组股信威集团为例,其于2014年9月完成重组,由于注入资产远大于公司原有资产,导致市场上的流通股比例较低。2014年末,工银瑞信旗下11只基金抱团进驻信威集团,合计持有3859.86万股,占信威集团流通股本的27.85%。
在最新的上市公司三季报持股中,截至9月末,韵达股份被富国基金旗下两只基金产品合计持有1970.81万股,占流通股的比例为20.23%,已超过15%上限。
对于前述限制,也有业内人士针对机构参与定增情形提出疑问,即机构所持的限售股,是否需要参照流通股的比例执行?有私募人士表示,这需要视后续解释细则而定,但考虑到定增股份解禁后,依然存在超过《指导意见》中15%、30%上限的可能,后续机构在参与定增时,势必将考虑该因素,设计符合规则的参与数量和入股时机。
举牌、入主门槛提高
由于按照资管产品的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对同类资管业务作出一致性规定,《指导意见》被视为我国资管行业实现“统一监管标准”的里程碑。尤其是对以往处于“边缘地带”的私募、险资、信托等领域,将形成更加有效的监管效果。
近年来,险资在A股市场表现颇为抢眼,但同一保险公司旗下的资管产品是否能够大比例持有单一上市公司股权,业界仍有一定争议。《指导意见》将保险公司旗下的资管产品纳入监管范畴,无疑将受到15%、30%上限的约束。
上海银行今年三季报显示,截至9月末,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持有该公司2.72亿股,占流通股的比例为34.9%。不过,需指出的是,随着11月16日公司部分限售股解禁,这一比例应已低于30%的上限。
此外,私募基金利用旗下产品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也将面临《指导意见》的约束。
由于影响较大,《指导意见》设置了较长的过渡期,实施“新老划断”,不搞“一刀切”,过渡期自《指导意见》发布实施后至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