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无论从交投情况还是从上市公司数量上看,深交所创业板是仅次于纳斯达克市场,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深市创业板并没有转板平台,其地位较主板和中小板而言一样,而这也是成熟的创业板市场应该做到的,就如同美国的纳斯达克并不比纽交所主板低一等一样,这点也是深市创业板应该继续坚持下去的。李大霄认为,深交所创业板改革可能有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适度放宽财务门槛,比如对特殊行业可能会有特殊安排,如互联网企业京东等类似公司;二是聚焦创新型行业外,行业覆盖面可能会进一步拓宽;三是市场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四是创业板和新三板对接可能会加速研究,比如开辟创业板转板特殊通道。李大霄表示,创业板是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未来还有巨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深交所作为创业板建设者和推动者,更好地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深交所定能把握这个创新创业的巨大历史机遇,继续高速发展、再铸辉煌。
资深业内人士皮海洲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创业板改革方案可能涉及IPO标准,目前IPO制度存在严重缺陷,首发上市股份比例太低,造成新股整体估值明显虚高,4亿股以下要求25%首日上市流通股,4亿股以上要求10%首日上市流动股,这个10%到25%首发上市比例太低了,这会造成大量限售股未来高价套现。“2016年至2017年2月10日,IPO公司294家,IPO融资1820.88亿元,新增限售股847.11亿股,847.11亿股总市值2.23万亿元,其中5004.51亿元属于小非……”皮海洲表示,IPO融资规模是控制了,但1820亿元背后,是2.23万亿元限售股待套现。新股首日上市股份起码要50%以上,否则,IPO带来的限售股巨大负担,令A股市场走势难有起色。皮海洲认为,新三板转创业板试点,起码得在修改证券法后才可推行。《证券法》规定,创业板IPO企业为公开发行,新三板企业是非公开发行的挂牌公司,若推动新三板转创业板试点,修改《证券法》后方可推行。
资深业内专家对记者表示,纳斯达克是与纽交所互补的市场。深交所创业板可借鉴纳斯达克经验,在法律监管上严格,在上市标准上灵活,并不断完善交易规则,这些是纳斯达克成立30多年来的成功经验。过去40年里,纳斯达克跟纽交所股票走势有着很大不同。在“漂亮50股”时代,纳斯达克股票无人问津。在新网公司快速发展的90年代,纳斯达克从1995年的1000点几年时间冲上了5000多点,而同期道琼斯总涨幅不过57%。但在互联网泡沫破灭时,纳斯达克遭重创,道琼斯则不跌反升。之后纳斯达克和道琼斯指数分道扬镳,2008年金融海啸之后,纳斯达克和道琼斯指数才趋于同步,但道指创历史新高较纳指早3年多时间。
针对创业板行业覆盖面,一位券商人士表示,深市创业板应该以香港创业板为鉴,包容各行业的企业上板,这样才能成就创业板持续的扩大,并发挥其企业融资平台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