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附件。
一、交割单位
现在的市场的黄金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一般都是为每手1000克的,这个时候的交割单位也是定为每一仓单标准重量(纯重)3000克,对于这样的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来进行交割的。
二、质量规定
(1)、而且现在就是已经是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金锭,明确的规定金含量不低于99.95%。
(2)、像现在的国产金锭的化学成分还是应符合下表规定的:
牌号 |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 |||||||
Au不小于 | 杂质含量不大于 | |||||||
Ag | Cu | Fe | Pb | Bi | Sb | 总和 | ||
Au99.99 | 99.99 | 0.005 | 0.002 | 0.002 | 0.001 | 0.002 | 0.001 | 0.01 |
Au99.95 | 99.95 | 0.020 | 0.015 | 0.003 | 0.003 | 0.002 | 0.002 | 0.05 |
其他规定按GB/T4134-2003标准要求。
(3)、现在市场的交割的金锭为1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9%)或是3000克规格的金锭的(金含量不小于99.95%)。
(4)、说到3000克金锭的时候,一般的话每块金锭重量(纯重)溢短不超过±50克。然而1000克金锭的话,这个时候的每块金锭重量(毛重)不得小于1000克的,但是如果就是再超过1000克的按1000克计算的,那么现在的每块金锭磅差不超过±0.1克。
(5)、不过就是在对于每一仓单的黄金的话,已经明确的规定就是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以及同一块形的金锭组成的。
(6)、而且像每一仓单的金锭也是必须是交易所批准或认可的注册品牌的,同时的话也是须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