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苏省的服务业而言,2015年6月是个关键时间节点。1-6月,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增加值。
在服务业成为增长最快行业的同时,“营改增”随之而来,对税制改革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江苏各地采访时发现,“营改增”确实降低了大部分服务业企业的负担,但“营改增”是以“有减有增”的双重效应来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的,因此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能达到减税的预期。
由于增值税是基于制造业而制定的,在扩围中如何针对服务业的特点进行适当调整?来自企业和政府的人士均认为,应当着手增值税的创新,减少税率级次,转向单一税率。
哪些企业税负增加?
从营改增在企业中的实践看,税率、抵扣数额和抵扣项目税率、减免优惠是影响企业税负的主要因素。
改革之前,服务业企业在采购环节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实现营业收入后,企业按其营业额缴纳营业税。由于在缴纳营业税时无法抵扣采购环节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服务业企业既替供应商缴纳了增值税的进项税,又缴纳了按自身营业额全额计提的营业税。这是服务业重复纳税问题的根本所在,使其实际税率高于营业税税率5%。
改革后消除了重复征税,尤其是降低上下游产业链条上的税务负担,结构性减税得以实现。
实践中,适用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负。其中,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率由原来的3%、5%统一调整为3%,成了改革的较大受益者;一般纳税人税率由于行业税率差别较大,不能全部享受到税收“红利”。
技术上,企业抵扣项目占收入的比重、抵扣项目税率与减税幅度成正比。此外,服务业境外服务由征税改为免税(由免税改为零税率),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服务业企业的负担。
南京某广告公司副总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以文创产业而言,可以抵扣购置设备产品与销售创意之间的增值税,仅对产品增值的部分征税,使得创意产品成本大幅度降低,也有利于成果的转化。
由于企业本身业务的特点,一小部分不需要配置大型设备、运营成本主要由人工费组成的企业,则因可抵扣税额少,导致税基高,在改革后税负有所增加,如软件外包、咨询服务业等。
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宋文阁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营改增”后,使得服务业企业的财务核算更加复杂,企业需要根据实际税务政策的变化来调整财务报表的结构。由于税务部门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更加严格,如使用不当会带来法律风险。
服务业增值税率应统一
从产业角度看,营改增对服务业企业会带来什么影响?
由于抵扣的获得与降低成本直接关联,这就要求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或服务商时,尽可能选择财务核算健全、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无法开具发票的企业可能会被淘汰。这也带来一个问题,如果有遗失等行为发生,补办更加麻烦。
“营改增”对跨境服务贸易的正向激励作用非常明显,增强了国际运输、技术转让(咨询)、鉴证咨询等企业出口服务贸易的动力,稳定了进出口。
江苏省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骆祖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营改增”促进了服务业产业的分工。这是因为,改革后只需要对“升值部分”交税。因此,企业会更多选择外购方式以获得更好的服务(同时获得抵扣降低成本),这就促使了企业将内部效益不好或不擅长的部分剥离,加快加强了产业链的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