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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战技巧:险资选股七大特征
作者:huangli 更新时间:2016-11-25 9:37:4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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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根据黑榜上的381次配售违规情况,将违规行为划分为三大类型,分别为网上网下同时申购、提交报价或提交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或获配后未及时缴纳认购款。

统计数据显示,“提供有效报价未参与申购”违规行为最为普遍,379个配售对象中,有234个就在此操作上“翻船”。据记者了解,有这类违规行为的投资者,主要是由于对改革后的IPO发行规则不熟悉导致。

根据现行的发行规则,网下投资者需要在交易所新股申购平台上,在询价阶段就输入相应的报价和对应的申购数量,但不需要准备申购资金。上述违规操作者都是只在交易所系统上提供了一个价格,但未提供对应的申购数量。

投行发行人员也证实了此情况。据悉,因为以往是申购即缴款,而交易所系统为了方便网下投资者,允许投资者先报价后提交申购数量,也就是允许投资者后面准备资金进行申购。而很多投资者依然保持了这个习惯,导致只报了价格却未按时提交申购数量。

另一类违规操作是网上网下同时申购。此类违规操作非常好理解,就是对同一只新股同时进行了网上和网下申购。而根据沪深交易所相关规定,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同时参与网上申购。但不少网下投资者因对这些规则并不了解而形成违规操作。统计显示,379个登上黑榜的配售对象中,有106个就是在此项操作上“翻船”的。

统计数据还显示,379个网下配售对象违规行为中,48个系“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此类违规操作就是投资者在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形成了通俗意义上的“弃购”。这种违规操作可以分为未及时缴款、缴款不足或未交款三种,这也是今年来新股网下发行中普遍存在的弃购根源所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379个因违规操作而上黑榜的配售对象中,还有7个配售对象同时违反了上述三个常见操作中的两个,且这7个配售对象全都是个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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