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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市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准入门槛调整
作者:huangli 更新时间:2016-10-27 9:08:0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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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多层次债券市场合格投资人制度的有效衔接

业内人士表示,非金平台的上线运行,解决了2013年规范债券市场发展后非金融机构等投资人入市开户不畅的问题。为吸引更多具有真实意愿的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入市,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序扩容,有必要根据形势变化调整投资人入市条件,并与债券柜台业务对非金融机构的要求有所衔接。

2016年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非金融机构可投资柜台业务的全部债券品种和交易品种。非金融机构入市的条件具体包括“依法在有关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行业自律组织完成登记,所持有或管理的金融资产净值不低于1000万元的投资公司或者其他投资管理机构”和“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

此次调整后,银行间市场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的入市标准将与柜台市场基本一致:现行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将调整为“依法在有关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行业自律组织完成登记的投资公司或者其他机构持有或管理的金融资产净值不低于1000万元,其他组织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通过借鉴柜台市场对于非金融机构的要求,适时调整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的准入门槛,体现了人民银行对于银行间市场参与者准入框架的统筹考虑,实现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投资人制度的有效衔接,有利于多层次债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上述人士表示。

更好满足市场投融资需求促进融资工具市场全面发展

此次调整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的准入门槛,不仅有利于吸纳更为广泛的合格机构投资人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而且还可以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债券市场合规透明的优势,缩短企业融资链条,减少市场风险,并引导社会资金合理合规流动,向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进一步增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能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与此同时,还将进一步优化投资人结构,促进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全面发展。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群体的扩容,将进一步推动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主体多元化,丰富市场投资需求,改善市场对非金融机构等非专业投资人供给相对不足的局面,促进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全面持续发展。

前述人士表示,“非金平台上线以来,主承销商持续报价,投资人陆续入场,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总体来说非金融机构债券交易业务仍处于市场培育期,相信随着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入市要求的调整,将吸引更广泛的投资者参与进来,预期未来非金平台债券成交量将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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