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逆回购?债券回购交易的实质及交易流程?
简单来说,逆回购就是客户放弃一定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权,在约定时间内按成交时确定的利率获取利息收入的一种投资品种。
债券回购是指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务。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质押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以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金额向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的同品种债券的交易行为。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这当中卖方的目的在于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而买方的目的在于获得资金的使用权。一笔回购交易涉及二次交易契约行为,即开始时的初始交易及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买卖双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债券持有者)按“买入”予以申报,融券方(资金持有者)按“卖出”予以申报。到期反向成交时,无须再行申报,由交易所电脑系统自动产生一条反向成交记录,登记结算机构据此进行资金和债券的清算与交割。
二、回购交易是否有风险?
与股票交易不同,债券回购在成交之后不再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收益率的高低在回购成交时即确定。因此,基本无价格波动风险。
三、客户为什么要做逆回购? 客户资金账户上有闲置不用的资金,存在账户内或银行活期利率均为0.36%,银行七天通知存款利率为1.35%,但回购利率一般远高于这些利率,进行逆回购可以确保在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得到更高的利息收入。因此,只要相同期限的回购利率高于1.35%,对客户来说就是非常划算的,不用在长假时间将资金划往银行。
四、逆回购如何操作?
客户可在交易时间通过证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手机委托等各种委托。 债券回购交易是以年收益率报价的。在回购交易报价时,直接输入资金的年收益率的数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最小报价变动为0.005或其整数倍;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的最小报价变动为0.01或其整数倍。
证券交易所对回购交易双方参与回购交易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参与回购交易进行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为:交易数量必须是100手(1手为1000元标准券),即10万元面值及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万手,不符合交易数量要求的申报为无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