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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线城市购房政策“松绑” 楼市或有可能出现反弹
作者:tangyuan 更新时间:2018-1-22 14:33: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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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也发布《关于我局对12345名群众咨询回复内容的说明》,援引2016年11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市辖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区域的居住用地竞得人办理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2016年10月31日前的同品质、同类型项目最高明码标价备案价格。以此证明,合肥市并没有“放开限价”。

“在1月8日晚上,我们的官方网站对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我认为应对还是比较积极的。我们并没有放松监管,而是加强了监管,这和兰州市独特的背景息息相关。”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高佳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

与财政有关?

“兰州该政策的出台有一定的特殊性,这主要同兰州整体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兰州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牛铮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在国家统计局公开的数据当中,2015年中国各省的GDP排名中,甘肃省以近1.5万亿元人民币位列各省倒数第五名。

“在全国GDP发展从6.5%上涨为6.9%的背景下,兰州市为什么从8.3%降到6.3%?就是因为转型升级没有完成,兰州市仍然靠传统产业,靠旧有的模式在发展。”牛铮超说。

牛铮超认为,在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点上,兰州市出现了经济下行的趋势,居民收入受到了影响;再加上兰州市房价结构性不合理,核心区房价很高,周边地区房价较低,这种明显的价格差制约了兰州市经济的发展。在此基础之上,出台限购松绑的政策也就不足为奇了。

兰州市主城区和周边地区的明显价格差可通过数据予以证明。兰州市房产局给出的数据显示,兰州市核心区均价1万元/平方米左右,最高甚至有1.7万元/平方米的楼盘。但在周边区域,均价仅5千元/平方米左右,最高楼盘约为7千元/平方米,仅为核心区的一半左右。

兰州交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义认为,通过实行同一、二线城市相区别的调控政策,有利于提高城市化率,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通过对限购“松绑”,能够有效减轻经济下行压力,提高地方财政收入。

许多观点认为这是通过实行限购“松绑”增加财政收入。有分析称,“松绑”政策出台有明显的去库存、补收入意图。通过取消部分区域限购和社保、纳税证明等方面的限制,而进行二手房限售,实质上是把公众对二手房的需求往一手房挤,消化一手房库存;与此同时,2017年兰州的财政收入下降,而地方债务快要到期,需要土地收入与房地产税收收入支撑。

兰州市财政局局长牛成喆反驳了有关“财政收入紧缺的说法”。他表示,兰州市2017年地区财政总收入66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3亿元,分别增长10%和11%,高于全国2017年全年财政收入增速8.2%的数值。

兰州市房产局副局长高佳对前述观点也进行了辩驳,他表示,在“松绑”政策出台之前,兰州市房产局并没有征求过市财政局的意见。调控政策的出台,仅仅是根据建设部和中央的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因城施策,对原有政策进行优化和调整,提高房产局调控政策的精准性。

调控“组合拳”

在牛铮超看来,兰州市已经拥有了一套完善的房地产监管体系,通过一套组合拳,能够有效控制房地产市场向着有序的方向前进。

这套组合拳一共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个招数是“解”,也就是在限购松绑的同时,针对部分地域进行限售,同时对取消限购的区域进行甄别,保证房价并不会因为“松绑”而出现明显的反弹。

第二个招数是“限”,也就是通过强化备案制度,限制一定区域的房地产价格。比如《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应合理确定申报的销售价格,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的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和“一价清”制度,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同时房产部门对拒不接受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其网签备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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