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三亚中心主城区(东至凤凰路和红沙隧道、南至榆亚路和南边海路、西至三亚湾路、北至金鸡岭路,不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购买住房及在海棠湾、崖州湾沿海一线购买商品住宅的,需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已交定金但不符合购房条件的房企无条件退款
对已签订购房合同或认购协议并已支付首付款,但还未实施网签的购房者,凭完税凭证、税务发票或首付款银行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单、购房转账单)等有效证明材料,可继续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和执行原有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已交定金但不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者,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无条件退款。详细》》
琼海限购:非本省户籍家庭在嘉积、博鳌等购房要有社保或纳税证明
5月10日,记者从琼海市政府网了解到,琼海市人民政府4月24日公布《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明确了住房限购政策。
琼海: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一)在本市范围内,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二)在本市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三)对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嘉积镇行政辖区(不含官塘片区)范围内购房,需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博鳌、潭门镇行政辖区范围内购房,需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可。
经琼海市政府或省人社部门认定的非本省户籍人才,凭市政府或省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允许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
大型企业或金融机构总部在海南设立分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凭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的劳动合同,允许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