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
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362.02 倍,高于 15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6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
数量为 4,67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42,03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0%。回拨机制实施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22026070%。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T+1 日)上午在上
海市浦东东方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
的摇号抽签,并将于 2016 年 8 月 1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发生重
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16 年 8 月 1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
义务。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
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92 元/股。
投资者按此价格在 2016 年 7 月 2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6 年 7 月 28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符合条件的
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
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
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
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
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于 2016 年 8 月 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
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 年 8 月 1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