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此影响,内蒙君正与武汉当代金控等6家公司随即解除了一致行动人关系。今年4月,人福医药在其公告中表示:“由于6家公司持有及计划持有(尚未通过保监会审核)的华泰保险股份合计已经达到36.3774%。而根据保监会2016年底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单一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3,一致行动方的持股比例将超过这一上限。”
今年7月,保监会对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再次征求意见。该意见稿对股东重新分类。与此前不同的是,第二版征求意见稿将股东分为四类并要求:“投资人自成为控制类股东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自成为战略类股东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自成为财务Ⅱ类股东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自成为财务Ⅰ类股东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不难看出,第二版征求意见稿对于股东退出时间更为苛刻。渤海金控也在公告中表示,在推进重组期间,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对于保险公司股权转让的审核更加审慎。按照今年7月20日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轮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1/3,同时还规定关联股东持股的比例合并计算。若按照重组方案,渤海金控从广州泽达手中收购华安财险14.77%的股权,“海航系”持股将达到34.41%,打破保险公司股东持股不超过1/3的监管红线。
股权违规清退将常态化
众所周知,良好稳定的股权架构更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发展。近期,就有华汇人寿和长安责任险在股东股权方面存在较大问题被保监会发监管函。
根据监管函,华汇人寿未在规定时限内向保监会报告股东股权被查封等事项;同时,存在股东违规股权代持、超比例持股等事项。由于股权纠纷,当时保监会对华汇人寿开出监管函,至今仍未解除。而长安责任险则存在股权变更不规范、股东违规投资入股的问题。
对部分存在股权违规问题的公司,保监会也表态,将实施违规股权强制退出等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此外,还将继续强化各保险公司治理规则制度遵循合规性、有效性、严肃性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各类市场行为的直接监管,强化监管措施和问责力度,将日常监测、违规记录等与分类监管评价、公司治理评级相挂钩,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监管刚性约束力。
保险业是经营管理风险的特殊行业,必须加强对自身风险的管控。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也接连喊话,绝不能由“风险的管理者”异化为“风险制造者”。要深刻反思过去一个时期少数保险机构激进经营和激进投资问题并认真汲取教训,决不能使保险资金成为大股东投资控股的工具。
近日,陈文辉在近日召开的部分保险公司负责人座谈会上表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在市场准入、股权管理、高管任职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让具有风险意识、工匠精神、创新精神和稳健经营的保险企业家大有作为,让那些资本猎人、市场炒家无处遁形。与此同时,保险业要更好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作用,推动更多的保险企业家遵纪守法、恪尽责任,带头依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净化社会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