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胡怡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2017年减税降费的主要在于“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存在减的空间。相比起更侧重“结构性”的减税,“费”是通过总量减来降低宏观负担。此外,不能把减税降费看成是临时性的、应对性的举措,而是应该从制度层面考虑,给予法律和制度性的保障。
杨志勇也指出,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要逐一分析,没有必要存在的就取消,可以存在的,也应该研究下调的力度。社保缴费还可以适当下调。还有一些能源资源产品的定价可以更多地与国际市场接轨,少以“节能减排”名义维持较高的价格。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去年展开的大规模“降成本”调研发现,税费等显性成本之外,一些隐性的制度性成本才是真正让企业感觉负担沉重的原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从长远来看减税仍有必要,但减税相对容易,更难的是推动经济社会改革。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指出,还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降低税费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并与“双创”和发展新经济紧密结合、互促共进,进一步打破体制机制障碍,释放新的发展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