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网上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6(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92元/股。
(四)网上发行申购时间网上发行申购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T日)9:15-11:30,13:00-15:00(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6年7月1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6年7月1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2016年7月1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数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公司前身辰安有限成立于2005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根据由辰安有限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于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创立大会决议,以经华普天健审计的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143,223,403.04元为基数,按照1:0.4189的比例折合成股本6,000万元,辰安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2年8月1日,华普天健为公司设立出具了会验字[2012]2102号《验资报告》。2012年10月26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注册号为11010800906559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3月11日,辰安科技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783233053A的营业执照。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主要从事公共安全应急平台软件、应急平台装备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兼营煤质煤量检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