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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出台多项规定严控风险 股盘中“闪崩”揭示通道业务风险
作者:tangyuan 更新时间:2017-4-18 11:06:5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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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注意的是,中信建投基金2014年和2015年发的175只专户产品中,一对多为165只,占绝大多数,而专户产品发行井喷的2016年,244只产品中一对一已超半数,2017年发行的22只专户产品中有20只一对一。而从产品规模来看,中信建投基金近两年发的专户产品规模在3000万左右的有45只,多数是一对一,定制化痕迹非常明显。

以个位数的基金经理来管理百位数的专户产品,是否能够胜任?基金研究资深人士告诉记者,12日当天的卖单不像是手误,应该是专户出了一些问题,急需要钱,所以不顾一切卖出股票。而他了解到日常操作中,专户更接近私募性质,和公募的操作是完全分开的。而上交所的答记者问清楚明白地指出,相关异常交易行为指令是由专户产品的投资顾问公司下达。在指令执行过程中,投资顾问与中信建投基金未充分沟通,且在订单执行中未能采取有效的风控措施,从而引发异常情况。

从监管层对这两起基金公司通道业务的处罚也可以看出,大资管行业去通道化、去杠杆的“拆雷”行动力度正不断加强。2016年12月开始正式实施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让子公司颇为倚重的通道类业务严重缩水。除了全面收紧子公司设立条件之外,证监会还特别出台了针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控专户的通道业务风险。

不仅如此,2017年4月10日,银监会发布了6号文《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对十大类风险的具体防控要求,同时发布了46号文《关于开展银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自查“监管套利、杠杆套利、空转套利”等行为,重申理财新规的多项规定,规范委外或促使资金回流表内。海通证券分析师姜超指出,6号文和46号文出台是“防风险、去杠杆”思路的进一步强化,相较于6号文对十大风险的管控,46号文直接指向15年以来盛行的同业套利和同业扩张,涉及银行、理财、存单和委外,如果严格实行,将对银行(特别是中小行)、理财和非银机构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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