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明确了类似人工智能文本生成、人脸生成等技术都属于深度合成范围,对深度合成服务的一般规定、数据及技术管理规范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类似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的深度合成技术的使用者、提供方、服务商提出了明确要求,需对模型的安全性、生成内容的标识性以及生成内容本身负责,不能违反国家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主要是依据国家及相关部门监管要求布局相关的技术及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