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邢星表示,如人工智能、创新药等均属于科技创新范畴,这些行业的共同属性就是前期投入大,且对业绩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往往在相关产品正式投入市场之前,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负向的,但这并不能完全否定此类上市公司的价值。尤其是对于“卡脖子”类相关项目的技术研发,更应该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