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外,招股说明书进一步显示,公司具有外资股权架构及实际控制权的风险。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控股股东 China Egg 对发行人的历次投资及股权变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未曾因对发行人的投资违反外商投资、外汇、税收相关方面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从实际控制人至发行人的各层持股关系明确、无权属纠纷,但若未来丹麦对华投资管理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我国对外国公司、个人向境内投资的管理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各控股股东间的持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目前的股权架构发生较大变化,极端情况下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无法实现对发行人的有效控制。
同时,发行人的 8名董事中有 4名董事为外籍人士,3名监事中有2名为外籍人士,外籍董事、监事的经常居住地位于丹麦、荷兰等地。新冠疫情出现前,上述外籍董事、监事及发行人员工较为频繁地往来于境内外进行交流,并通过电子邮件、网络会议等线上方式就发行人的情况保持沟通,新冠疫情出现后外籍董事、监事主要通过电子邮件、网络会议了解公司情况、进行公司治理。若未来境内外长期无法往来交流且线上沟通不畅,可能影响境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控制权的实际实现。
可以看到,公司的创新属性备受瞩目。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持续进行创新投入。 2018年,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农业科技型企业,2020 年被评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报告期内,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587.97 万元、1404.98万元、1663.7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3%、2.27%、1.96%;而同期农副食品加工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研发费用占比分别为 0.95%、0.94%、0.93%。
与之相比,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农副食品加工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持续增长的研发投入,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另外,公司取得突出的创新成果令投资者备受关注。其中,公司拥有完整的技术研究体系,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经验积累,公司在蛋制品的研发创新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逐渐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建立了差异化竞争优势,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 25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7 项,实用新型专利 14 项,涵盖了公司生产的主要蛋液产品、蛋粉产品和预制蛋品。公司掌握的超高胶蛋白粉的制备和应用、生物酶解技术、生物改性技术、液体的加热处理技术、蛋制品凝固体的耐冻改良技术、蛋粉生产的热反应技术等。
此外,为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利用自身积累的研发优势,不断开发新产品,产品种类日益多样化。其中,蛋液产品从基础的巴氏杀菌蛋液产品逐渐丰富至热稳定蛋液产品、加糖(盐)蛋液产品等;蛋粉产品在基础的蛋粉制品的基础上增加了具备风味改善功能的咸蛋黄粉。同时,发行人也不断开发各类预制蛋品和面向终端消费者的蛋制品,提升产品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