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非标退市”的规则演进看,2012年以前,A股财务类退市主要涉及财务数据指标,未考虑审计意见类型。2012年, “非标意见”中的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被纳入暂停上市的指标。若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的财报被出具保留、无法表示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被强制退市。
2018年,A股出现首只非标退市股——*ST烯碳,“非标退市”的大门才真正打开。*ST烯碳因2014年至2016年连续3年净利润为负值,股票自2017年7月起暂停上市。2018年4月,因为2017年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烯碳被强制退市。
不过,以往退市实践中,“非标退市”需连续观察3个会计年度,部分公司在连续2年亏损或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下一个会计年度通过各种“财技”,实现“报表式”盈利。因此,即便年审机构因前述情况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也能规避退市。
直至2020年末,沪深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退市规定, 退市流程简化,加之审计意见与其他财务退市指标交叉适用,上市公司规避退市的运作时间、操作空间被极大地限制。
修订后的财务退市指标包括:净利润加营收的组合指标、净资产和审计意见类型。上市公司因出现上述任一情形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次一年报告披露后,触及上述任一情形的,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具体至“非标退市”,若上市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第二年财报被出具保留、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将被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