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表示,券商向客户提供App是一种服务行为,与投资者之间构成服务合同关系。如果在相同的时间段,其他券商的App没有发生技术故障,而某一券商的App发生宕机事件,则从逻辑上可以推定这个券商的App存在较大的软件缺陷,系服务达不到标准或要求,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投资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从诚实信用的商业原则来讲,券商也应该主动向客户认错,并给予客户实际的赔偿。
不过,王德怡也提到,在实践操作中,投资者维权并不容易,存在两大难点:首先,投资者由于App宕机造成的损失在法律上没有具体明确的计算标准。对某一证券产品的买入卖出,与投资者是否能获利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在具体的案件当中,法庭可以酌情判决券商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其次,这种服务类的合同中,券商通常会在格式条款当中对于技术故障声明免责,或设定赔偿的上限。如果没有明确的合同条款,就应该由法官根据每个投资者的具体情况酌情判定。
他还强调,这种宕机事件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是客观存在的,有权利应必有救济。但是单个投资者提起索赔成本太高,可能得不偿失。未来制度设计中,可以考虑引进代表人诉讼制度,通过个案确定赔偿规则。
恒泰证券表示,券商的交易端App是个联动复杂的周边系统,系统出现问题时快速定位和修复是券商技术能力的体现,处理时间越长,事后客户损失或投诉的风险就会指数级的上升。因此,必须做好扎实的系统分类分级监控预警,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快速修复关键交易节点,尽可能缩短问题持续的时间。同时,应当对在问题发生期间内客户进行各类操作的整理统计,按照既有应急方案精细化处理客户问题和投诉,尽可能减少客户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