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市场化改革重磅举措落地 电价“能涨能跌”
记者12日获悉,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四项重要改革措施,提出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将市场交易电价浮动范围扩大为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则不受上浮20%限制;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
部委地方密集部署 全力冲刺四季度经济
记者获悉,有关部门和地方近日密集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季度工作会议等,在研判三季度经济形势的基础上,加快谋划四季度经济工作。从会议释放的信号看,保持经济持续向好仍面临一定压力和挑战,全力冲刺四季度经济,打赢“十四五”开局收官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