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规划》则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持续深化改革和防控风险,加大对铁路项目地方出资能力的审查力度,充分评估铁路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地方政府债务和风险隐患,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和节奏,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确保建设时机、建设标准等与发展需求、筹资能力相适应。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我国对地方债务风险的防范愈发严格,一些原本可能通过PPP等形式来实施的地方政府违法违规变相举债、明股实债等行为都会被严查,而这也有助于市场的良性循环,推动本身收益较高的铁路走向市场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