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消费贷相关材料的通知》要求,对消费贷款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内容包括贷款总笔数,被核查贷款投向分析,核查发现的违规用款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下阶段工作规划等。此后的月度分析报告的内容除了消费贷款投向外,还需要报告是否存在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贷后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等。
同时《通知要求》对于个人消费贷款的授信金额在20(含)万元以上、信用卡单笔消费在10万元以上的,各金融机构要在月后10日内逐笔报送贷款合同号、资金用途(填写附表)。以后月份按文件要求向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银监局报告。
各金融机构如有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发展消费贷业务的情况,也需要详细向监管部门上报。
据人行重庆营管部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末,重庆消费贷款余额7629.17亿元,同比增长了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