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同届次学生权益如何保障?
新高考方案规定选考科目以等级来赋分。每个科目起点赋分为40分,满分100分,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以学考合格为前提。如果学考为不合格(E等),选考成绩为零。
举个例子来说,一名学生选考化学,其卷面成绩是92分。如果该成绩进入所有选考生排名的前1%,那么他计入高考总分是100分;如果是前2%,那么他计入高考总分是97分。可见卷面分是作为赋分的依据,而不是该考生的最终高考得分。选考科目的最终得分,是由你在该科目所有参考学生成绩排名的位次来决定。
按照浙江省考试方案设计,现在的高二学生,在今年的10月和2017年的4月,仍有选考的机会。这两次考试时间节点,也迎来了今年高一学生的选考。这就意味着,同一门学科的选考,有高二,也有高三的学生在参加考试。
学生成绩的排名与赋分,是高二、高三学生一起算呢,还是分开算?现在说法,是按照所有考生来一起算。如果这样计算,对高二学生来说,与高三部分学生一起参加考试,是否吃亏了要纠结;同样,已经完成选考的高三学生的赋分与高二学生一起考的高三学生的赋分基础不统一,这是否公平,值得商榷。
四、一些学校恶意竞争如何规避?
有人说,要在新高考竞争中得益,需要有田忌赛马的智慧。什么时候选考什么科目,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还要研究潜在对手是否强大的问题。要避免强强相争,两败俱伤。
从首次开考的情况看,一些薄弱学校尝到了甜头,涌现了一些“满分”学生,让一些重点学校很有挫伤感,遭受了社会舆论的压力。面对遭遇投机的问题,不少学校在思考对策。
据笔者所知,一些高考升学率很高的学校,要求已参加一次选考的学生,不管该生对自己取得的成绩是否满意,除了满分的以外,都要参加第二次选考,目的是挤占位置,减少其他学校取得高赋分人数的可能,保持自己的升学优势。因为按照游戏规则,这批学生仍排进赋分行列。动机不够纯粹,但为规则所允许。如何避免这样竞争,似乎难有良策。
此外,到高三的10月之后或高三后阶段,复习的学科只剩下语文和数学,这种极端情况完全可能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否同我们的高考设计初衷相吻合,值得思考。
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对试点中已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缺陷不能视而不见,要寻觅补救途径,积极修补短板。在高考选考时代来临之际,希望有识之士来参与关注和讨论,从而将高考改革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