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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满15年还要继续缴吗?关于养老保险热点问题详解
作者:huangli 更新时间:2016-7-13 16:03:3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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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焦点3 基本养老保险能否重复参保?

有市民提出,若在多地参保基本养老保险,这样以后退休,不就可以多领取养老金?

对此,市社保局副调研员陈陆回应称,国家社保法规定,每个参保人都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作为社保账号,这样理论上是不会重复参保的。但由于目前全国的社保系统没有联网,这样可能就会造成某个劳动者在一个地方参保、同时又在另外一个地方参保,这个现象确实存在。但是,按照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市民不能重复参保。若有人重复参保,可以选择一地继续参保,另一地可通过办理相关手续,转移并统一到一地方参保。

焦点4 两地参保养老险如何统一?

因为全国社保系统并没有联网,不少从外地到东莞工作的参保人,确实存在重复参保的情况。有网友就在节目中提出,“我明年50岁,户籍在外省,在老家交了十多年社保,东莞也缴了十多年,中间中断了几个月,也有好几年两地都在缴费。以后退休了,到哪个地方领取养老金?”

市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科长熊素冰表示,确实有这类情况的参保人,首先要确定将来退休领取待遇的地方,参保人要提前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在东莞有多少年,在老家有多少年。如果在东莞参保满了10年,想在东莞这边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就要把在外地的转过来,其中重复的部分需要清理、不能重复计算,只能保留一边。回老家社保部门办理养老转出手续,然后到东莞社保部门办理转入手续,就可以了。

参保人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到东莞后,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东莞办理退休手续,以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焦点5 非本市户籍养老待遇是否低?

在节目中,邹联还介绍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体运行情况。2015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17.57亿元,基金总支出74.56亿元,当期结余243.01亿元,滚存结余1016.44亿元。目前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体运行平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直维持良性运行,既做实了个人账户,又确保了当期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即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事实上,东莞劳工人员比较多,在我市参保人中多数是非东莞市户籍人员,他们退休后,能否享受与户籍人口同样退休养老保险待遇,这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陈陆介绍称,目前社会保险计算养老金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水平越高;二是缴费基数高低,就是养老金与缴费工资水平有关,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水平越高。若这两个条件一致的话,不管你是东莞人,还是外地人,退休后的养老金不会有差别。

截至2016年3月,全市共有4786名市外户籍人员在东莞办理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他们的养老金水平,与同期同条件的户籍人员,没有什么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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