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
董事,就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预
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经查看公司以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我们认
为:公司预计 2016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之所需,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必要因素,
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2、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梦恕、王君彩、潘劲军
2016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