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5-38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
13: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
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
15:00 至2015年5月2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久南巷 6 号绅泰大酒店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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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1,325,325,503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63.59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
表股份 1,205,527,12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7.8435%;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19,798,38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74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209,545,10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05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89,746,72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3062%。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19,798,38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748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4,929,3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70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390,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9,148,9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8109%;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29%;弃权390,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
0.1862%。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4,929,3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70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390,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9,148,9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8109%;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29%;弃权390,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62%。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4,929,3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70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390,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9,148,9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8109%;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29%;弃权390,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62%。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4,929,3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70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390,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9,148,9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8109%;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29%;弃权390,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
0.1862%。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4,929,3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70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390,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9,148,9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8109%;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29%;弃权390,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62%。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105,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99.7888%;反对52,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50%;弃权390,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62%;回避1,115,777,401股,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