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公告编号:2015-019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但因股本总额增加致其持股比例降低,具体为:本
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控股股东福建旗滨认购了 1,3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总额的 1.2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7,967 万股,公司
股本总额由 839,115,700 股增加到 1,018,785,700 股;福建旗滨及一致行动人俞
其兵合计持有 51,050 万股,股份比例由占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59.28%,降低到占
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50.11%。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豁免要约收购的情形。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福建旗滨认购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2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6 号)许可,株
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福建旗滨”)等 9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 17,967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发行价格为 7.20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7,9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已
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
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 17,967 万股股票,公司股本总额由 839,115,700 股增加到
1,018,785,700 股。福建旗滨原持有公司 33,65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发
行前股本总额的 40.10%);本次认购了非公开发行股票 1,300 万股,占公司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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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后的 1.28%;本次发行后,福建旗滨共持有本公司 34,950 万股,占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34.31%。
福建旗滨承诺其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实施前,福建旗滨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认购完
成后,福建旗滨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福建旗滨免于以要约收购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就福建旗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300 万股事项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书,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
合法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具
体详见 2015 年 4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7,967 万股,公司股本总额由 839,115,700 股增加到
1,018,785,700 股。福建旗滨原持有公司 33,65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
认购了非公开发行股票 1,300 万股,本次发行后福建旗滨共持有本公司 34,950
万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34.31%。
福建旗滨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持有公司 16,100 万股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15.80%。
本次发行前,福建旗滨及一致行动人俞其兵合计持有 49,750 万股,占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本总额的 59.28%。本次发行后,福建旗滨及一致行动人俞
其兵合计持有 51,050 万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总额的 50.11%。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福建旗滨及一致行动人俞其兵
需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旗滨)及一致行动人俞其兵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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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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