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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置业: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收购湖州吴兴宏业CNG母站项目的公告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5-2-13 8:34:02 点击数: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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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24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收购湖州吴兴宏业CNG母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

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与湖州宏业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宏业”)签订了

《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由湖州宏业将其所持有的湖州吴兴宏业 CNG 母站项

目资产全部剥离至其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之后,公司能源集团通过增资方式收购

该全资子公司 75%的股权。

   2、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事项无须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湖州宏业石油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州市环城西路 441 号

  法定代表人:沈震林

  注册资本:2,437.6 万元

  经营范围:成品油库仓储与经营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次收购标的基本情况

  1、湖州吴兴宏业 CNG 母站项目

  CNG 加气母站:为专门向 CNG 汽车提供燃料的集接收、净化、压缩、储存、

转运天然气于一身的大型城市天然气运用的基础设施,一个加气母站配有多个加

气子站,一般覆盖周边几十公里。母站建于城市外围靠近天然气气源的地方,而

子站一般是建设在城市内,以方便车辆加气,或者建设在没有燃气管道敷设的乡

镇的工业区,供给天然气作为工业能源。因此加气母站的规划具有天然的垄断性,

在城市交通、工业能源应用中起着中枢作用,为天然气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同时

母站气源源于国家主管网,其采气价格参照国家发改委指定价格,因此母站购气

价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吴兴宏业 CNG 母站项目已取得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州市规划局、湖州市国土资源局等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核

准文件,并已与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销售与购买意向书》,

吴兴宏业 CNG 母站项目已处于建设阶段,预计该母站将于 2015 年投产运营。

  吴兴宏业 CNG 母站总投资 5750 万元,年供气规模 5000 万 m以上,总用地

20.23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CNG 母站、配套高压管线及辅助公用工程。其中 CNG

母站设计规模为:近期供气规模为 10 万标方/天,远期供气规模 15 万标方/天。

  (二)合作方案概述

  1、本协议签署后,由湖州宏业成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吴兴宏业 CNG 母站项目

的项目公司,并将吴兴宏业 CNG 母站项目投资、开发、建设有关的立项、用地预

审、规划选址、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等核准/许可/备案文件的业主单位/实施单

位全部转入至该项目公司,并将与吴兴宏业 CNG 母站项目有关的资产、业务、债

权债务、人员转移至该项目公司名下。

  2、本公司能源集团通过增资方式持有项目公司 75%的股权,湖州宏业持有

项目公司 25%的股权,增资作价按照湖州宏业对吴兴 CNG 母站项目前期的总投入

金额作为计算依据,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3、公司设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能源集团委派 3 名,湖州宏业委

派 2 名。董事长由能源集团委派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湖州宏业委派的董事担

任。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项目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本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由湖州宏业委派。

  (三)其他约定

  1、双方将以吴兴宏业 CNG 母站项目为基础,在湖州区域合作开发包括但不

限于分销 CNG 等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并协同湖州宏业已有的岸线资源将业务

延伸至船用 LNG 开发和湖州周边地区 LNG/CNG 加气站拓展。

  2、在能源集团增资收购完成后,除非与本公司及关联方合作外,湖州宏业

及其关联方或其管理技术团队不会单独地或与任何人共同地或通过或代表任何

人士直接或间接地(不管在中国境内还是境外)开展或涉入项目公司所从事的业

务或在任何竞争业务中或在从事竞争业务的人士或机构中持有经济利益,以致与

项目公司产生业务竞争。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承诺就本项目不与第三方接触、洽谈与本协议

合作事项类似的事项,亦不得进行其他可能妨碍或延迟或从本质上影响本协议合

作事项的行为。

  四、签订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合作,公司将拥有首座在天然气产业链中极具核心竞争力的加气母

站,完善了公司天然气市场的布局体系;该母站所处的湖州市地处长三角经济区

中心地带,可辐射杭州、嘉兴、上海等多地市,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湖州

市作为国内水系发达城市,也将为公司下一步拓展船用天然气市场布局加气码头

垫定了基础。同时受益于母站在天然气产业链中所处的重要环节,具有显著的进

销气价差,将提升公司在能源领域的盈利能力。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能源集团与湖州宏业签署所签署各项协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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