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5-007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14 年 1 月 12 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5 年 2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亲自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向中国银行永安支行申请贷款并用公司位于永安市绿景佳园的房产
向该行部分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通过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 3500 万元以内
(含)、期限为 12 个月的银行贷款,并以公司位于永安市绿景佳园南
区 6 幢、南区 10 幢部分房地产[经三明燕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明
燕房地产评报字[2014]第 364 号),评估值为 471.2 万元,其中绿景
佳园南区 6 幢 1-702 室不列入抵押范围]为上述贷款中的不超过人民
币 411 万元的银行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一年。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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