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利润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27日,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核钛白”或“公司”)
在无锡市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
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详细见2016年3月29日公告),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说明出具了鉴证报告(XYZH/2016XAA10368),根据最
终审计数据,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星钛白”)2015年度完成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271.37万元。
根据2012年9月27日签订的《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建锋、郑志锋、
陈富强、胡建龙、张家港以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约
定,上述五位股东承诺金星钛白2015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如低于17,167.85万元,则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全额一次性补偿给中核钛白,
且股东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16年3月28日,公司已正式函告上述五位股东,请各位股东根据原持股比例
履行协议约定,并将补偿款共计13,896.48万元于30日内汇至中核钛白专户。截至
2016年4月5日,中核钛白银行专户已经收到全部股东补偿款13,896.48万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偿款直接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
中核钛白2016年度损益。
至此,金星钛白原股东对于重大资产重组关于金星钛白2015年度业绩承诺的补
偿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3,896.48万元进账单。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