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站内文章:
软件用户服务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股民天地 >> 沪深股市 >> 权证动态 >> 正文
投资者微调*ST新亿重整方案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5-12-25 13:19:56 点击数:133
分享到:

*ST 新亿25日午间公告称,公司于今日收到了管理人转交来的投资人《承诺函》和《告知函》 两则函件。

据承诺函,为了推进新亿股份重整工作顺利进行,投资人承诺:在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城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后,按照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的111341.54万股股票中,11330.55万股由截至2015年12月7日在新亿股份股东名册中登记的全体股东分配,相当于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剩余100010.99万股由投资人受让,受让价款仍为人民币14.47亿元。

此前,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新亿股份将以现有总股本 37768.5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9.4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111,341.54万股。转增的股份由全体股东无偿让渡,不向股东进行分配,全部由投资人受让,受让价款为人民币14.47 亿元。

另外,在告知函方面,投资人表示,截至《告知函》发出日,《重整计划(草案)》尚未取得塔城中院裁定批准。 如塔城中院不能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则新亿股份无法通过重整减债使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达到正值且2015年末净资产为正值,新亿股份将于2016年度暂停上市,新亿股份的状况将发生实质性变化,投资人与新亿股份管理人签署的《对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 “《框架协议》”)将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因此,投资人特函告塔城中院和管理人,如果塔城中院未能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批准 《重整计划(草案)》,投资人将退出本次投资,不再承担《框架协议》项下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股民天地网站声明:本网站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中的文字和引用的数据、图表、图片等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原创性等。部分文字和图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第一时间告知删除。
您还在为选股而苦恼吗? 请免费下载最新推出的《操盘软件富赢版V8》试用。《操盘软件富赢版V8》在原有软件版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大量新功能,并内置选股方案,让选股更加容易。新增加个股短线操盘,中线操盘提示,让您安全获利。软件免费下载地址:
http://www.bjzq.com.cn/Soft/ShowSoft.asp?SoftID=15
微信扫码联系客服
了解更多惊喜功能
北京证券网
    
今日要闻
栏目热点
全站热点
 
网站简介 联系我们 免责条款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用户服务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Copyright 2011, Hubei Smart Technology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400-690-9926 E-MAIL:mbl516@163.com 鄂ICP备12014895号-3 鄂公网安备42282209000026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